第二百六十章 上流社会

老谭颇有些赶鸭子上架的意思。说实话,我这半个月的时间心中除了想如何练好郑先生传给我的手艺,其他事情一概置之不理。

事实上也是我真的没有精力去理,郑先生的剑法晦涩深奥,的确是从上古巫祝时代就传承下来的天人之术。疯道人他们也曾经说过,我的资质和悟性本来就平庸,身上唯一值得称道的除了上天赋予的金乌之血,也就剩下一腔热血和一股子韧劲了,所以我如果不付出百分之二百的努力的话,那么我根本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徒弟。

而现在面对老谭,我却知道自己千万不能打退堂鼓。

郑世欢是南京土生土长的玄门世家,他就算再痛恨常霸先也绝对不能和常霸先拼个鱼死网破;而老谭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就连进一次南京的市区都得偷偷摸摸。

想要扳倒南京的土皇帝常霸先,郑世欢和老谭明显都不能出面,剩下的也就只有我一个人。

而这,也正是郑世欢和老谭抢着结交我的原因。

对于我来说,这件事情如果我想不清楚,那么老谭和郑世欢势必要牵着我的鼻子走,这就让我成为了一个傀儡。但是现在我想清楚了,占据主动的也就是我,而且只能是我。

“不管有没有做好准备,我不都得硬着头皮上么?”我笑着回应老谭:“难道老谭你和郑少辛辛苦苦制造出来的机会还能白白给扔了?”

郑世欢站在老谭背后,笑了一声,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在苏城搅翻天的人物,脑子和眼光都比平庸之人高了一筹,和你这种人合作,我们俩心里头也痛快。”

老谭沉吟不语,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心中的想法去也和郑世欢差不多。

上了车,我们一路朝着金陵城最繁华的城区行驶而去。

老谭之前是很忌讳来这种位置的,今天似乎是个例外。

“老谭,今天不用藏着掖着了?”我笑着问道,表面上装出一副不经意提起的模样,实际我想试探一下能不能从老谭口中套出点关于他过去的蛛丝马迹来。

然而老谭终究还是一条老狐狸,我一开口,他其实就已经摸清楚了我的思路:“今天晚上例外,你才是今天晚上的主角,所以不会有人注意到我,我是安全的。”

老谭的解释四两拨千斤,既让我没办法追问,又没有透露出任何有用的信息。

车子急速行驶,很快就到达了夫子庙附近。虽然是晚上,但是这边依然相当热闹,街上的行人络绎不绝。

这种地方人气很旺,按照道理来讲老谭应该很害怕在这种位置走动,我不仅疑惑问道:“老谭,咱们今天来这里干什么?”

老谭微笑说道:“咱们过来斗鬼,常霸先手底下黄骅的斗鬼场就建在这里。”

一句话说完,我彻底凌乱了。

金陵城的夫子庙,完美结合了传统文化的古典庄严和现代都市的繁华时髦,这里就算不是整个南京最热闹的地段也相差无多,再加上远处就是鼎鼎大名的秦淮河,注定了这里永远不乏游人旅客。

而当我得知黄骅的斗鬼场建在这里的时候,我就有点糊涂了。

根据我在苏城的经验,斗鬼场往往都修建在荒郊野外,这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斗鬼毕竟属于地下产业,是上不去台面的,所以一定要掩人耳目,避开有关部门。第二个原因,既然叫做斗鬼,那么斗鬼场的主角自然是鬼。而鬼是天生怕人的,人气太盛的地方鬼就相对较少,这叫做阴阳相斥。

可是黄骅的斗鬼场居然敢开在大名鼎鼎的夫子庙,这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都是一件令人难以琢磨明白的事情。

泊车开门,老谭引领我们三个下车。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老谭不仅穿着一身西装,还戴着墨镜,戴着一双白手套。这是标准司机的装束。

老谭看我注意他,点头笑道:“小杨,你该不会现在才发现我今天的身份是个司机吧?”

我哈哈一笑,连忙掩饰:“不会,不会,我早就注意了。”

老谭老奸巨猾,伪装成郑世欢的司机的确是比较高明的隐藏办法。

我们从一间地下车库一路往下,先是走楼梯到了地下二层,之后又上了一部电梯。这部电梯设计精妙,只有刷卡才能按下楼层,而进入电梯之后我才发现这电梯上只有两个楼层。

一个是地下二层,另一个则显示着一个骷髅头的标志。

“斗鬼场在地下三层?”我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了这里的设计。难怪黄骅敢把这么危险的场所修建在寸土寸金的夫子庙,原来这家伙将斗鬼场藏入了深深的地下。

“其实已经不算是地下三层了,这里原本是一个防空洞,后来经过一番改造,在防空洞的地下又挖了一个很大的空间出来,之前一直废弃,等斗鬼兴盛之后,就被盘下来改造成了斗鬼场。”

老谭侃侃而谈,他似乎对这里非常熟悉。

片刻之后,电梯到站,门口站着一个穿着性感的漂亮姑娘招待我们。

眼前是一个相当宽敞的地下空间,由于地下空气不好流通,所以空气中全都是高档香水的气味,很好闻但是却浓郁,闻多了依然会让人头晕眼花。

郑世欢在这里似乎很有地位,一进门就被重点关照。老谭却始终低着头,不高调却也不刻意低调,完全像是个隐形人一样的存在。我一边打量老谭,一边琢磨:这家伙一定是个很有身份的老妖精,就凭他在这种险恶环境下的心理素质也足以说明他绝对见惯了大风大浪。说他是个人精,一点都不夸张。

一路往前,我们看到人群渐渐拥挤。不远处似乎是擂台,擂台周围的灯光明显暗淡很多,站在擂台上的男人一身休闲西装,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颇有些文艺气息,正是之前我们见到过的黄骅。

现场观众情绪激动,似乎都等着一会的好戏开始。

郑世欢压低声音在我耳边说道:“杨烨,我给你介绍一下,黄骅那边的打法是最古典的擂台赛,擂主守擂,挑战者交本钱上去打擂,输的话留下本钱,赢了的话赢走之前所有奖金,也就是之前打擂失败者的本钱,这你懂吧?”

我点头,这种打法其实是最古老的打擂方式,简单也直观,很刺激。

郑世欢继续说道:“黄骅每个月都会自己亲自守一次擂,这样既可以给斗鬼场带来高额收入,又能提升自己的威望。他的一场擂台一般为期三天,今天恰好是最后一天,如果截止到今天晚上十二点还是没有人战胜他的话,那么他将会收获之前三天里的所有挑战者的本金。”

我轻轻点头,看起来黄骅的实力的确惊人,连续三天的时间里,整个南京城居然都没有一个人能够战胜他。

这时候郑世欢压低声音道:“我和老谭在这里盯了两天,现在黄骅手里头的本金至少已经有九十万了,我们准备安排你今天晚上压轴出场,如果你能够赢过黄骅的话,这将是你一鸣惊人,直接在南京杀出名堂的最好机会,因为还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在最后一天压轴战胜黄骅,越接近擂台末尾,黄骅的获胜欲望也就越强。”

看着擂台上目光阴鸷的黄骅,我心中不免紧张。

而这时,擂台上恰好有一位挑战者正汗流浃背地和黄骅进行着对抗!

挑战者手上的脏东西隐藏在一团黑色的雾气之中,隐约可见是个小孩子,八成是灵力高强的灵童一类……然而黄骅麾下的脏东西却令我浑身一冷。

只见黄骅面前站着一个类似于血尸的东西,他已经有了明显的人形,并且浑身鲜血,就算隔着几十步的距离,我依然能够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气!

展开全部内容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