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结局篇 天下第一宠(24)
夜清歌转回去看,只见席司曜传了十分休闲的居家服,上面是灰色的短袖,下面是卡其色的长裤,一双黑色的拖鞋,明明很普通的装束,可是他穿着,就是别有味道。
他的嘴角噙着笑,缓步走向她和两个儿子,而后将她用手扶着的那个抱在了怀里,问她:“怎么也不叫我?”
那样轻松随意的语气,夜清歌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这些天到处奔波,因为两个孩子,进进出出医院的次数也不少,已经不记得自己多久没有放松过了。
许是因为受了他的感染,夜清歌也下意识地全身心放松,“想你多睡一下,就没吵你啊。”rBJo。
席司曜看着他,眼眸含笑。
他才不会告诉她,其实她一下床他就醒了呢?
昨晚一整夜都没有睡好,颠来倒去地想着曾经自己失踪的那些日子,错过了那么多天孩子的成长,让她一个人承担了那么多。
再加上欲求不满,更加不可能睡着了。
早上她下床之后,他其实是睁着眼睛看她的,看她换好衣服,看她梳洗完轻手轻脚地出了卧室。而后,他也起床了,随意地找了衣服裤子穿上,刷牙洗脸之后就出来找她。
一开始还以为她可能是下楼做早饭去了,后来转念一想,她应该是来这里了,所以他也跟着过来了,果然是在这里。
“等下吃了早饭,我们去郊游?”他忽然低下头,看着她,问。
夜清歌愣了一下,“你不用去公司吗?”
总部不是刚搬到这里来吗?他怎么看上去还是这么空、这么惬意啊?
席司曜勾了勾唇,“这两天唐越在。”
“你就让他一个人啊?”夜清歌瞪大了眼睛,眉头也皱了起来,让唐越一个人在公司忙,你这个当老板的也太不厚道了吧?
某人一点自觉姓也没有,反问道:“为什么不可以让他一个人?”
下出笑曜。夜清歌笑笑,“不是不可以,可是你这个当老板的每天都偷懒,唐越很累啊?”
况且,他不是遇到了一个和林夕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子吗?他不去找她?
不论那个人是不是林夕,唐越都不可能善罢甘休的啊?
席司曜静了一会儿,忽然摇头叹气,屈指弹了下她的额头,“你啊,我前些天晚上加班加点,你怎么都不心疼我?唐越有人会心疼的。”
“我怎么不心疼你了?”夜清歌似乎是有些着急,解释道:“我很心疼你的啊,我……”
席司曜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打断她的话:“好了,我知道的,走吧,下去做早饭,我们三个等着你喂啊?”
“才不做给你吃?”
席司曜拧眉,原本圈着她肩头的头绕过来,轻佻地勾着她的下巴将她的脸微微往上抬了一些,笑问:“不给我做早饭吃,那你给我吃?”
夜清歌一下拍掉他的手,“席司曜,你不正经?”孩子都在呢?
“谁让你不做早饭给我吃。”某人还很有道理似的,更甚至——他还委屈呢?
夜清歌真是哭笑不得,反正每次和他说到这个都是他有理,各种歪理,她是注定说不过他了。
人前明明惜字如金,怎么在她面前,就是这幅痞子流氓样呢?
可是,不论席司曜是什么样,她还是爱之入骨?
——
早饭很简单,清粥小菜,两个小家伙也吃了很多,之后席司曜换了衣服,也给两个孩子换了衣服,带着他们出门去了。
一家人都穿得比较休闲,这个季节的佛罗伦萨天气很适合郊游。席司曜对这边很熟悉,车子开出闹市区之后又开了很长的一段路,最后停在路边,旁边是很大的一片天然草坪,还有一个小湖泊。
两个小家伙是第一次出来玩,看到又是草坪又是湖泊的,自然兴奋得不得了。
就连平時安静的席夜白,也趴在窗户上,睁圆了眼睛看着外面,像是看到最外星球的事物一样。
作为两个小家伙的母亲,夜清歌看到他们高兴,她自然也是十分高兴,转头看席司曜,他脸上也有明显的笑意。
下了车,两个孩子在软软的草坪上爬来爬去,偶尔来不及刹车还会撞到一起,滚成一团。
夜清歌看着两个儿子笑声不断,席司曜坐在旁边,双手撑在身后,看着母子三人玩成一团,他的心里平和得如同刚出生的婴儿,毫无杂念,只有高兴。
能走到这一天,是有多么不容易啊。
他感谢上天的眷顾,可是同時,他更加感谢不远处的那个小女人。如果不是她为自己付出那么多,他的一生都将陷在黑暗中不能自拔,这样的幸福他永远也不可能拥有。
——
白天在外面玩得太欢,下午回家的時候两个小家伙明显是累了,一人一边趴在妈妈的腿上,闭着眼睛呼呼大睡。
车里的温度刚刚好,夜清歌看上去也有些昏昏欲睡,但是两个孩子都趴在自己腿上,她自然是不敢熟睡,偶尔车子转弯,她都会惊醒过来,低头看看,孩子是否安好。
席司曜从后视镜里,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所以尽量降低车速,开得平稳一些。
到家的時候,母子三人都靠在后车座睡着了。
第一个孩子是什么時候被席司曜抱回去的夜清歌不知道,只知道他折回来抱第二个孩子的時候她迷迷糊糊地醒了,睁开眼睛看到他正好弯腰进来抱孩子。
“司曜……”她低低地叫了一声,似乎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在现实还是在梦里。
席司曜往后退的动作顿了一下,“醒了?”
她点头,看到他手伸过来,就自然地把手递过去,他抓着她的手把她带出了车子,随后关上车门,又重新牵着她的手,往家里走去。
夜清歌安心地跟在他身后,整个人都还昏昏沉沉的,没有完全清醒。
可是此刻,却是那么安心,好像只要跟着他,这条路通向天堂地狱都没关系。
因为,有他同行。
——
到佛罗伦萨的第三天,容迟带着卡卡过来,彼時卡卡的肚子已经有些明显了,穿着宽松的长款外套,素面朝天,脚下踩着最柔软的平底鞋。
夜清歌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想起了当初怀孕的自己——那个時候,自己挣扎着到底要不要生下孩子,可是出门的時候,却是下意识就选择了平底鞋。
她从卡卡身上,看到了当初的自己,换言之——她清楚地知道,卡卡已经爱上金思城,只是她很矛盾、很痛苦。
席司曜的记忆基本上已经恢复了,对于容迟是谁,也已经记得很清楚。他没敌意,但是也不热情。
容迟已经习惯了,这个男人从来都是这样,他也不是第一天认识他。
当然,这次过来,不止是带卡卡过来看看夜清歌,还是因为他有事找席司曜——帮忙。
两个女人坐在一边聊天,席司曜抱着个孩子和容迟站在不远处,虽然是在和容迟说话,可是他的眼神却是一直看着夜清歌那边的。
容迟心生羡慕,嘴角苦涩的笑容无限蔓延。
当初他一心一意地喜欢着夜清歌,明知没有可能也是日日夜夜奢望奇迹的发生,最后终于看清自己没有丝毫希望的時候,为時已晚。
这里说的为時已晚,不是说他付出太多却没有得到回报,而是他明白的那个時候,那个和他一样傻,深深暗恋他五年的人,已经放弃了继续喜欢他。
卡卡从来没有说过她爱恋他的事,也没有提过彻底放弃他時的万念俱灰、自暴自弃,但是容迟在后来的某一天、卡卡发烧時,听着她迷迷糊糊地喊出那些话,心痛如割。
从她的语气中容迟听得出来,她那些话是对金思城说的——
她说:我是喜欢了容迟五年,我决定嫁给你的時候也的确心里有他没有你。
她说:我放弃他的時候万念俱灰,唯有期待来生。
但是卡卡还说:可是金思城,我现在爱你。
卡卡从未把自己对容迟的感情说出口,更加不会把自己对金思城的感情说出口,如果不是因为发烧,容迟一辈子也听不到这些话?
多么希望時光重来一遍,那次一定一定不会就那么让她离开医院?
可是,時光不会重来。
所以,他来不及了……
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太久太沉,外界的一切事物声音都好像不存在了,容迟神情恍惚,直到席司曜叫了他两遍,他才如梦初醒般,怔怔地问:“你说什么?”
席司曜一脸的似笑非笑,回头看了一眼,继而转回来问他:“后悔了?”
容迟心里自然是明白他问什么,却故意曲解他的意思,摊摊手说:“是啊,我当初不该那么容易就放手清歌的。”他笑着,可是那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假。顿了顿,他又道:“还记得那次你在医院和我说的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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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不是每一份暗恋最后都会有结果,暗恋成真是件多么奢侈的事,只有暗恋过的人才会懂。所以下一个故事,我要写暗恋成真——他深爱她十年,他心里最大的那个秘密,就是‘我爱你’《早安,军长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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