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让一些人装傻装一辈子,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装一辈子傻,那不是装傻,而是真傻了。就像厄休拉亲王装低调可以装个一二十年,但是在这个时候,他就不会犯傻了。因为这个光景,大英雄大豪杰,正是应该站出来,一声大吼,**平世界,让权力集中在手中,横扫天下,成就无上荣光。
这种可笑甚至是可爱的情节,却始终是鼓励着这样那样的冒险家野心家在那里做着同样的事情,唯一不同的是,那些成功者,大多被冠之以英雄的名声。最不济一点,也是枭雄声名。到了最后,哪怕是进入了黄土之中,巴掌大点的土地中埋着自己的尸首,堆积起来的名声哪怕是再怎么不如臭狗屎,被人记住,也就足够了。
野心,正是这样的神奇,让一个又一个原本可能只是小人物的家伙爆发出惊人的能量。
就好比马虎,如果他没有成为兵王,没有成为传说中的泰格·豪斯先生。那么或许他只是一个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农民,只是一个本分的庄稼人。但是现在,来到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在这里行走,漫步街头,看到的,只是冷冽和杀气腾腾。
街头,就是械斗和对战。世界,是慌乱和战国。
大国和小国。军队和平民。
厮杀交织起来的血流,简直就是一场恐怖的魔术。没有人想要在这里行走,只有站立在权力的巅峰,才能左右自己的性命和前途。
当这样那样的人用各种方法包围在一个人的周围,其实,这就是争斗,这就是战争。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了争斗,就有战争。
哪怕只是暗战,哪怕只是一场笑话的冲突,这并不影响什么。
“财富、名声、权力!”坦戈里内紧紧地握着拳头,捏着拳头,盯着拳心,这是泰格·豪斯一开始就和他们所说的话。
六年已过,听起来,就像是昨天才说的话。
那个意气风发的穆斯特韦乡下土包子,这个暴发户,竟然是这样的犀利,让人无法相信,这个家伙,竟然是猛烈到了这样一种程度。
传说中的种种神迹,也不过如此罢了。
“真的是得到了啊。不过,握在手中,就越发地不想要松手了。这就是我想要的么?是的,这就是。”
自问自答,就像是梦中的呓语,然后恍然醒来,唔……还真是不错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的确,这就是人们想要做的。这一切,真是那样的简单,刺激着这样那样的人为之疯狂和拼搏。这就是权力、财富、名声。
“来吧!哪怕是只是为了这么简单粗鄙的理由,也要战斗下去。暗战么……亚历克斯,你有什么法子,都使出来吧。我可是不会在这里输给一个蠢货!”
坦戈里内实际上是输不起了,于是他给自己打气。
输不起,也是一种行为。
但是,更加是一种执念和信念。
要想在战场上获得绝对的主动,那是痴心妄想的事情。只有不断地挑战和布置,才能取得胜利,这是很简单的事情。
这场坦戈里内和亚历克斯之间的暗战,最后的结果如何,其实并没有人想要知道。如此而已,不过是一场让人头疼的事情罢了。
而在中央的腹地上,猎猎作响的旗帜迎风招展,阵列开来的游骑兵早就散了出去。执掌马鞭的坦戈里内远远地扫视过了一群骑兵,然后呼喝一声,骑兵们冲杀了出去。这场厮杀,是一种绝对的自信,也是竖立信心和执念的根本。
他不能输,也输不起。尤其是,当此时此刻,已经关系到自己的未来时候。
亚历克斯同样输不起,所以他一再冒险,但是连续的胜利,让他感觉到诺曼人在这片土地上的控制力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强大,显而易见,如果这里重兵布置,带来的结果,绝对不会是这样简单的。
轻松?或许吧。当拿下马林伏特镇子并且大肆劫掠一番的时候,亚历克斯甚至差点要哭出来,这种感觉,实在是压抑的太久了。内忧各个皇族中人在那里争权夺利,外有诺曼王国斯拉夫帝国势力庞大。
此消彼长,亚历克斯实在是忍不住去担忧帝国的未来。
他一直以皇储自居,尽管实际上年轻的法兰克一世皇帝并没有立下皇储。
想来,那个时候的法兰克一世,并没有想到自己会死的那样早并且那样的突然吧。
不过厄休拉亲王前往诺曼人那里签订那些古怪协定的时候,还在国内大肆宣传,沾沾自喜,但是两年后,事情简直就是到了让人崩溃的地步。
整个诺曼人控制的地区,已经是一个完全不输给罗姆帝国最富庶地区的庞大王国。这个王国的侵略性,还在保持着,一天周围还有威胁,一天都不会停止,这似乎是泰格·豪斯这头强大的野兽的本能。
或许,越是强大,越是能够感受到那种旁边有着强敌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无以复加的。
只有将这种威胁杜绝,才能让野兽安稳地生存下去。而泰格·豪斯只是要延续自己的现在,所以,他更加的炙热激烈,更加的想要变得强横无匹。
实力固然是一种力量的表现,但是有些时候,气势的此消彼长,也是让人感觉到一种精神力量的方式。
“杀!”
小股小股的游骑兵散出去之后,最终还是收拢起来,逐渐形成了包围圈,显然,这支一千五百人左右的骑兵队并不知道有人弄了个口袋在等着他们。
如果四五千骑兵还干不过一千五百骑兵,那还不如去死。
双方唯一的差距,或许就是战马的质量稍微有高低。但是骑兵的马术和箭术,却没有太大的差距的。更何况,都是百战老兵,谁也未必比谁要差。
这种小股遭遇战,最是体现单兵素质,甚至有些时候,还能出现一个士兵就能够逆转战局的事情出现,当然了,如果那个士兵强大的让人瞠目结舌的话,确实可以做到这一点。
幸亏这个世界上也不会出现那么多的逆天强人,否则的话,这个纷乱糟糕的战果时代,还要走的更加崎岖。
“冲锋!!”
“嗷嗷嗷嗷~~~”
“干掉他们!!!”
骑兵厮杀,最重第一波的冲杀,既然遭遇了,也就没有别的想法了。打了再说,杀了再说。暗战的最后表面化,无非就是明着真刀真枪的干。赢了就是赢了,输了,也就是死了,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没有人会认命认输,既然碰上了,也就不能让人跑了。
逃跑的话,觉悟可能。骑兵追击,一旦逃跑,就是溃败,然后力竭,然后就是死伤惨重。
所以只有战,只有杀,才有出路!杀出去,冲出去,才能变得有所成就!
暗战冲突,无非如此!
金属交鸣,刀光剑影,交错一阵子后,掠阵的两批人马也同样加入战团,不过都是神箭手,搭起弓箭,嗖嗖嗖就是数箭射出,噗噗噗的声音传来。身死当场坠入马下的人多不胜数,转眼间就是冲杀完毕。
双方位置交错而过,再度冲杀起来。
不过诺曼人的骑兵毕竟是人多势众,压着打,就是完胜的局面。
这些明斯克自治领的骑兵队,凭着一股勇气杀气,就是要从这里凿穿,从这里突破,否则的话,就只能全军覆灭。过去的半个月,也不知道坦戈里内的军团上下,是多么恨透了这些明斯克来的混蛋。
如果不能够剉骨扬灰,实在是难消他们的心头只恨。
而坦戈里内的想法,就是这样的简单。
“干死他们!!!”
这些诺曼人的杀气,同样不输给明斯克人,比起凶悍来,可是没有几个人能够和诺曼人相提并论。军队的杀气,终究还是诺曼人更加的让人感觉到闻风丧胆,毕竟,诸多国家之中,也就只有诺曼人一直在厮杀,一直在征战。哪怕是内战的斯拉夫帝国,也不是不能够和诺曼人相提并论的。战斗力这种问题,如果不打,就是没有战斗力。
只有厮杀了,真正的打了,才能形成战斗力。
诺曼人的特殊之处,恐怕就是其疯狂的杀气腾腾,从来都是不会减弱的。
这或许,也是因为上行下效,泰格·豪斯国王陛下尚且如此,又如何去约束手下们学习自己呢?所以当那些军官们嘴里爆着粗口,却有十分潇洒地指挥着战斗,这或许还真就是整个诺曼人的特色了。
战局岿然不动,转换之后,毫不犹豫的第二次冲杀,这次冲杀,更加的简单,更加的直接,直接刀剑对拼,骑兵胶着,这种战斗,最是让人头疼,死人死起来,那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坦戈里内心中虽然在滴血,死伤的程度让人有些不能接受,但是他必须要有一种决心,所以,他必须胜利。
厮杀到了尾声,终究是赢了。诺曼人缩小了包围圈,靠着人多的优势,逐渐分散出去追击,而后射死那些逃跑的人。
这场厮杀暗战,坦戈里内终究是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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