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人一个北方人可以让中央大陆的最强帝国如此震惊,哪怕曾经的北方之王,也绝无可能。北方没有强大的魔法武备,所以他们注定不可能是中央帝国的对手,但是到了如今,有个疯狂的家伙却大摇大摆地撕咬着帝国的皮肉,浑然不怕地坦然自若。不知道这是疯狂还是愚蠢,正当有人疑惑之中询问那个疯子的时候。这个狂人终于道出了他的依仗所在:“怕?老子为什么要怕?是的,没错儿,本大爷是没有魔法部队,可是,魔法部队能在冰天雪地里和老子打架么?了不起逃回北方,本大爷怕毛啊!”
鸟人自有鸟人的心思,这种混账念头一旦滋生,也就不俗了。只是帝国战力何等强大,武备强悍,魔法部队就算不在冰天雪地里和你战斗,在骄阳明日下战斗,总行了吧。
“哼哼,这就是为什么老子要捞一票黑暗魔法师的原因了。没想过要全歼那些个魔法师部队,象征性的抵抗一下,总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吧。再说了,老子怕你重装步兵冲过来?分分钟灭了你!你还别不信,爆你**没商量。”
狂人的彪悍人生和彪悍理由,就是这样让他坚持己见到了这样一个地步?如果被很多很多人听到,恐怕早就害怕的眼珠子落了一地,并且下巴脱臼了吧。事实上,牛头人诺顿听到马老大如此说话的时候,真是惊诧的无以复加,他不知道马虎是白痴还是其他什么。他难道不知道,他面对的是多么强大的一个对手么?如果事情真的那么简单,北方的那些君王岂会是傻逼不知道南下?
可以说,无知者无罪,然后无知者无畏……
“我真的很惊讶我们三个混蛋居然能够走到这样一个地步。”
在四月天的末梢上,望着桃花残败,诺顿望着马虎,如此说道。一个劲抖发抖发的某人此时志得意满,大有横扫天下世界我有的气度。只是心里也知道,这只是他内心一厢情愿的意**罢了。面对罗姆帝国的爆发,他其实自己也没有多少底气。但是不管怎么说,唯一可以做的,无非就是让他的这个团体,再走的更加远一些罢了。
纵观大陆历史,还真没有像他们三只小蚂蚱一样如此蹦跶的混蛋。搅动棋盘,既然不能做个棋手,何不如大肆破坏,做上一个流氓破坏王的美名。至于那些个名声,倒不如扔到垃圾桶里,到头蒙睡,谁愿意折腾谁去折腾。
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杂碎们的心思,总是这样的崩溃和无理取闹。也亏难了这三个家伙是曾经这样的热血沸腾,点燃了一帮子**的内心憧憬,画了一个天下绝无仅有的超大馅饼儿。谁也不知道空头支票还能挥霍到几时,但是谁他妈的要是怕了所谓的帝国战力,谁他妈的就是畜生养的!
“奶奶的,老子还就不信这个邪!狗娘养的法兰克皇帝,他觉得自己是个人物?有种就来试试吧,这儿,一定会让他感受深刻的!”冰原之虎的疯狂,无非就是让自己的血性能够延续下去,他也是这么做的。斯拉夫帝国的人顿时有一种崩溃的感觉,连同样是帝国的军人都不曾有过的疯狂之举,这个混蛋就这样轻描淡写地做了。并且还大肆宣扬,丝毫不怕死一般地挑衅着这个无比强大的帝国。所有人都觉得,这暴风雨前的宁静,酝酿的实在是太久太久了。
但是,其实并没有人知道,罗姆帝国自身,并没有太多的能力去伸手到北方。法兰克皇帝不是白痴,他很清楚,一个皇帝的皇位牢固不牢固,跟他的声望其实压根儿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军队握在手里,皇帝就算是个傻逼,他依然都会是皇帝。军队没握在手里,纵然那个皇帝是个天才,能够把天上的鸟儿哄下来吃便便,也绝无可能继续保住他的位置。这就是现实,而事实上,法兰克皇帝确实有着自身的压力。
他能够对着满朝大臣咆哮,但不表示他能够让他手下的精锐去北方作战,抽空自身的战力。
帝国上下,觊觎着皇位之人,可不在少数哩。
法兰克皇帝只有两个儿子,而两个儿子还都是未成年的少年,他年富力强,这些年却始终没有更多的子嗣。反而诸多亲王越发的表现出民间的号召力,那种亲和力在贵族中也是极为有杀伤力的。皇帝陛下不是傻逼,他亲王们有自己的封地,并且有自己的军队。如果当自己的权力欲望和自己的权力并不匹配的时候未必没有人铤而走险,而这个时候,正当法兰克皇帝准备将这个帝国重新刷新一下的时候,那个该死的冰原之虎跳出来指着皇帝陛下的脸大吼大叫:“你是傻逼!你是大傻逼!来咬我啊!来咬我啊……”
他本可以一巴掌就把那个跳梁小丑拍死,他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却没有想到,两年来,这个混蛋不仅没有被消灭,反而拥有了堪比蟑螂一样的生命力,推翻两个国家的政权,整合了一切力量,以一代枭雄的姿态,驾临北方,和隔海相望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大有平起平坐的姿态。这种人物,居然还活的这么滋润?
马老大本就没有什么太大的烦恼,没实力之前,无非就是装逼装低调装高深莫测。有实力的时候,无非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如此简单而已。
他本就没想过要让那些心怀龌龊的贵族老爷们为他效力,但凡有些反抗念头,灭族无数,贵族家庭,能有多少人?占据食物链的黄金金字塔塔顶,以不到万分之一的人口统治百分之九十九的财富,就算全部杀光,恐怕也没有多少人起来为这个群体作战吧。更何况,泰格.豪斯的手下,太多的一穷二白的混蛋。这些混账东西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儿,但是当在黑老虎佣兵团淬炼过后。这些已经能够分清左右的白痴们,终究是有了人类的最后道德底线,而明白了何为光荣和纪律。
就算是渣滓,到了军队之后,也能升华成圣人一般的楷模啊。而这样的军队,又怎么可能是平凡的军队呢?马老大苦心孤诣,兢兢业业地为这一切保驾护航,人们只当泰格.豪斯无所不能,宛如神助,却不知道,他是机关算尽,将人心和情报分析道了极端,根本就没有另外一个强人和他分担这种困惑和痛苦。即便是强大如牛头人诺顿和维京巨汉沙希利,他们的智慧的确超然,但是还是不足以应对这种不同于一个时代的产物。
面对这一切,马老大尽管胸中丘壑,却也明白,这个世界,终究是只有他这样的一个人。
杀戮这种东西,本就只是一种状态,他曾经是个职业的屠夫,唯一不同的是,那些屠户杀的人牲口,而他杀的,是人罢了。回望过去,虽然没有肝肠寸断的生离死别,却细细品味起来,马虎这个家伙,唏嘘和伤感。回想自己的高空坠落,隐隐之间,觉得无非就是一种解脱和超然,让他在继续一个人一个人杀戮,那未必就是什么光荣或者证明。厌倦一个词语,足以形容了。
“哼!皇帝对你的评价,真是恶劣到了极点呢。”诺顿熟练地涌玉米叶子卷了一些烤烟叶,搓了极为琐碎,他的眉毛很浓黑,凑在那里,俨然就是刮去的胡子舍不得扔掉粘了上去,让人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觉。只是他抬头起来,狮子鼻又很是让人感受到一种五官压迫的感觉。双眼的凌厉,普通人怕是也受不了这种时时刻刻的野兽目光吧。
也唯有马老大这种家伙,摸着粗短的头发,然后手指胡乱地来回插着,笑道:“狗娘养的,这个婊子养的皇帝居然这样没卵子。有胆量就杀过来啊,什么狗屁帝国号令,寄希望于拉脱维亚属国,希望属国尽力为帝国效忠。宗主国当的这么窝囊,要是我是皇帝,早他妈的去死了。”
“白痴!难道你不会察觉到皇帝的压力也很大么?帝国内部的阴谋家,可是多的像狗一样呢。你突然在这个时侯杀了他一个元帅,灭了他一个外国驻军,他还能说什么?将他的皇家卫队拉出来和你对砍?还是说不顾自身的安全,派出忠于皇室的军队和你来一场旷世大决战?你觉得他会这么做吗?”诺顿鄙夷地看了一眼马虎,很是不屑地说道。
马老大对诺顿的言论嗤之以鼻,冷笑道:“蠢货!你动用你的蠢牛脑袋好好想一下,法兰克这个白痴不来和老子决战固然是为了自己的皇位巩固,却不知道,他这样一做,却少了皇帝应有的气度。他一次小心翼翼可以被称作谨慎,十次同样可以这样。但是面对的如果是一个不得不消灭的对手,还这样瞻前顾后怕这怕那,那么到了最后,他连皇位都可以妥协。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身为皇帝,却没有皇帝应有的威压霸道,早晚也会死在皇位上。如果这个时侯气魄全开,和本大爷大战三百回合,那么说不定国内的局势会一面倒地压向皇帝,因为,如此果敢决断的皇帝,必然是人们希望看到的皇帝,而现在,这个娘娘腔的白痴居然没有派出大军和老子决战,竟然让拉脱维亚这种不入流的王国来和老子找茬。难道本大爷还是两年前的那只软柿子吗?”
马虎这话说的慷慨激昂,很是亢奋,让诺顿惊诧不已,此时此刻,诺顿也不得不佩服,这个家伙,确实有着上位者的那种霸道。纵然他是牛头人的王族血脉,却骨子里有着深深的自卑,丝毫没有眼前的这个尼罗猛士来的潇洒。回想两年多以来,这个家伙的英明决断,丝毫不曾因为面对困难就退缩过。哪怕是敌人十倍于己,也是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撕咬。面对强敌,就是要敢于迎上。一味退让,有些时候,不仅不是对实力的保存,反而是一种慢性自杀。
或许,马老大很多年之前,就已经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才这样的杀气腾腾。
“唔……你还是那么硬朗呢。”诺顿呵呵一笑,点燃了卷烟,正要抽上一口,马老大却是嘿嘿一笑,将他手上的卷烟抢了过去,啵滋啵滋地自己猛抽了两口,然后还给诺顿,笑道:“怎么,觉得老子是个**,想要以身相许了?”
诺顿接过卷烟,瞪了他一眼,顾自抽了两口,很是享受地背靠身后,那是一棵大树,两人此时不过是在一棵雪松的树底下发呆。任谁也不会料到,这两个家伙,还是和在松叶村时候那样的潇洒和不拘小节。
“你啊,还真是让人看不透啊。这个世界对你来说,是不是太小了些?”诺顿忽然没头脑地问道。
“不小啦,够本大爷好好折腾一番了。你看,你好歹也混上一个部落大酋长了嘛。别一副苦大仇深的鸟样儿,那些牛头人的美眉们,可是对心目中的民族英雄很是一番钦佩呢。”马虎掏出了麦秆烟斗,凑了过去,诺顿给他添上了一锅烟丝,两人竟然就宛如北方老农一般,坐在那里,看着潮声潮灭,颇有一番超然于世间的气度。
夕阳西下,两个勇猛之士,在明知道天下气运卷动,并且风潮压来的时候,还是这样的平静安然,这是何等的大气魄大毅力?只是谁也不会知道,这两人,或许就是这般的潇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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