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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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3

晴天

紫外线指数为9

沈拂南讨厌被暴晒,要不是他秉着敬业的原则,是不会答应主办方把电影宣传搞成户外路演。

外边是列日红火的天,地面被烤得直冒蟹壳青的烟。

化妆师在他冷色手臂上狂喷防晒,喷完还开玩笑地说:“妥了,起码喷了三十块钱的量。”

他扯扯嘴角,接过黑色口罩戴在脸上。

只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眼。

郁成在旁边强调活动内容,让他出去后尽量往人多的地方站,看用多长时间会被路人认出。

沈拂南漫不经心低摆摆手:“知道。”

郁成:“放心,到时候摄像组和现场保安都会在周围,一有不对劲就会上前保护你的安全。”

“嗯。”

半小时后,黑色埃尔法停在京佛客流量最大的火车站路口。

沈拂南默了一瞬:“真会挑地方。”

郁成:“……”

沈拂南:“人是真多。”

郁成:“……”

对面高楼林立,幕墙屏上播放着他最近拍的一条奢侈手表广告。

郁成下车替男人拉开车门。

沈拂南确认口罩戴好后,抬脚下车,暴露在炎炎烈日下。

他穿过人行道,走进火车站外的广场上,置身在往来不息的人流里。

喷过防晒的手臂被烤得发热。

刚站定一分钟,身后突然传来一记颤抖的女音:“……鹤遂?”

他眸光一顿。

居然这么快就被认了出来。

沈拂南转过身,看见一个苍白枯瘦的姑娘,她最多只有六十斤,穿着一件肥大的白色连衣裙。

连衣裙本身不肥大,是她骷髅般的身形衬得它肥大。

她用一种极尽悲凉哀伤的目光看着他,缓缓问:“那天你为什么没有来?”

就这么一句话,沈拂南就知道这女的来历不简单。

她似乎和鹤遂的过去有关系。

他下意识地应:“嗯?”

她执著地看着她的眼睛,声音颤抖得更厉害:“那天你为什么没有来?”

一连两问。

沈拂南感觉到胸腔里的心脏在加速跳动,他控制不住,也解释不清为什么会这样。

这感觉让他很不舒服。

他只能皱着眉问:“你说什么?”

随后,摄像组涌了上来。

他看见那个白裙姑娘被团团围住,主持人给她解释这是电影《昼唇》的户外路演活动,询问她是不是他的粉丝。

她的眼睛始终在看他,语气平静:“不是。”

沈拂南当时觉得自己像是被甩了一记耳光,脸上火辣辣的疼。

他的脸色立马变得凉薄难测,毫无情绪。

主持人让他摘掉口罩,问他:“两位是认识吗?”

他心里烦得厉害, 淡淡扫一眼那姑娘的脸, 漫不经心地说:“不认识。”

沈拂南简单的三个字会让那姑娘突然发疯。

她发疯似的朝他冲上来,一把将他脖子上的牙齿项链扯出,并且质问他——

“你说你不认识我。”

“那你为什么还要把我的智齿戴着?”

原来脖子上这条戴了四年的牙齿项链,竟然是来自面前这个枯瘦苍白的姑娘。

沈拂南在这一瞬间意识到,她一定和鹤遂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否则他的心跳不会一直加速,看着她脸上越来越多的泪水,他的身体也感受到一种实质的痛苦和悲伤,在逐渐侵蚀着他原有的理智。

看她被保安拽得摔倒时,他的心竟然不受控制地抽痛了一下。

沈拂南很明白,不是他在痛,而是他身体里的另一个人在痛,明明他已经成为这具身体的主人四年之久,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感觉?

他感受到一种强烈不安,有预感这个姑娘会给他的生活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

他的预感一点都没错。

当天晚上,沈拂南在偌大的浴池里泡澡,浴室明亮宽敞,面前漂浮着藤编托盘,上面摆着果盘小吃和红酒。

他倒不爱在泡澡的时候吃东西,只爱喝点红的。

微醺慵懒的感觉会让他很放松。

两杯红酒下肚,他有点昏沉沉,双臂反搭在浴池边缘,头放松地后仰着,露出分明的喉结和紧实冷白的胸膛。

浮泛的热雾让他很快就昏昏欲睡。

他做了个梦。

他在梦里看见一个穿着黑色T恤和灰色裤子的男人,背对他站在一面落地镜前,手里拿着一个东西。

他仔细一看,发现男人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

男人把水果刀对准自己的手腕。

“喂。”他忍不住冲那个男人叫了一声,想提醒对方别干傻事。

“……”男人没有回应,甚至没有回头。

好吧,既然如此他也懒得多管闲事。

沈拂南无所谓地耸耸肩,想要转身离开,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将脚抬起来。

整个人都像是被某种魔力钉在地上,让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男人。

男人握住刀柄,缓缓划拉——

他看见男人的手腕绽出猩红,从腕骨到小臂,长达五厘米的皮开肉绽,血汩汩地往外流着。

老天。

沈拂南在心里默念,还好他割的是手腕侧边,而不是手腕正中,否则一定立马飙血出来。

只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逐渐,黏糊糊且温热的红占据沈拂南所有目光。

滴答滴答——

他听见鲜血滴落在明净地板上的声音。

那个男人也在此时缓缓转过脸来,沈拂南瞬间瞪大双眼,他看见了一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

他不可置信地看向男人身后的落地镜。

镜子中,男人的脸和他的脸可以完美重合,连一丁点的肌肉走向都相同。

也正是在这一瞬间,沈拂南感觉到右边手腕传来尖锐的辣痛感。

他下意识低头,看见的是自己皮开肉绽的手腕,正在不停地往外涌着鲜血。

鲜血顺着他的手指一点一点滴落,和落地镜前的男人一模一样。

就连每一滴血液坠地的时间都完全吻合。

头顶落下缭乱的光,刺得沈拂南眼睛生生作痛。

他微微眯着眼,在那张相同的脸上看见几分笑意,笑得深厉阴狠,眼神极具攻击性。

“你是谁?”他问那个男人是谁。

“……”男人将手上的水果刀转玩一圈,再牢牢握住,他来到沈拂南耳边,低低说,“你逍遥得太久,已经忘了谁才是这具身体的主人。”

“……”

下一瞬间,沈拂南陡然从梦里惊醒。

噩梦让他满头冷汗,他长长松一口气,在心里对自己说,还好这是一个梦。

还好,还好……

手腕持续性的剧痛袭来。

沈拂南颤缓缓地抬起右手,看见手腕侧边的深深刀痕,看见刀痕里的肌肉和经络,满手红色的血,瞬间被激出更多冷汗。

他抬头,对上一面巨大的落地镜。

这是在他的卧室,但他为什么又在卧室,他明明在浴室才对。

而他的左手此时此刻,正握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

沈拂南将水果刀扔出去,将镜面砸出一块蛛网般的裂痕。

他迅速转身远离那面镜子是,生怕刚刚梦里的男人下一秒就会从镜子里走出来。

他抽了好多纸擦手上的血,又把伤口紧紧按住,然后给郁成拨通电话,让郁成找一个家庭医生过来。

至于具体原因,他没明说。

甚至在家庭医生给他处理伤口包扎时,他也只能撒谎,说自己是切水果时不小心割伤的。

家庭医生露出明显的怀疑表情。

他只能沉着脸保持沉默,毕竟也想不到更好的说辞。

等医生离开后,他靠在客厅的沙发上抽烟,一根接着一根的吞云吐雾。

浓郁烟雾萦绕在四周,将他的视线模糊成氤氲的白。

沈拂南在抽第十根烟的时候,他猛地站起来,冲到卧室的落地镜前,举起缠着三层纱布的手腕沉沉问:“谁干的?”

没有人回答。

他猛地踹向镜子,脚落在蛛网般的破裂处:“谁干的!”

镜子的碎裂在急遽扩散。

沈拂南眼睁睁看着整面镜子轰然碎裂坍塌,在阵阵破碎声中,他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是鹤遂。”

还补了句,“沈拂南,他才是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

“……”

那一刻,沈拂南终于明白,身体里沉睡的主人格醒了过来。

四年时间,他就只在其他人格口中听过鹤遂这个人的存在,从没有真正打过交道——他们都说他在沉睡,很可能永远都不会醒。

所以打一开始,他根本就没把一个不会清醒的主人格当回事。

他可以完美压制住其他副人格,渐渐也忘记主人格的存在,仿佛他与生俱来就拥有着身体的使用权。

直到今日主人格突然清醒,给予他痛击。

沈拂南低眼,看着满地的镜子碎片,视线锁住其中一块,透过眼睛看向身体里的另外一个人,缓慢地说了三个字:

“你休想。”

-

原以为主人格的突然清醒只是一段插曲。

没想到却只是开始。

手腕被割伤的第二天,沈拂南按照原定行程,入住京佛精神病院,与一名双相情感障碍患者住在同一个病房,进行近距离观察,以便他对新电影角色的诠释。

沈拂南是万万没想到,那个瘦如骷髅的姑娘居然和他在同一个病房。

通过她床头屏幕上显示的基本信息,他知道了她的名字:周念。

她还是像初见一样,神神叨叨地质问他,说些他根本听不懂的话。

他虽然听不懂,但是知道,那是主人格鹤遂欠下的债——他无需解释多重人格的事,只用伪装放下过往旧事即可。

他不会让任何人知道多重人格的事情,他必须保持完美。

沈拂南没想到,当他一句说了句“周小姐,那些都已经不再重要时” ,周念居然郁愤攻心,当场吐血。

他被喷了一脸血。

正要发作的那一瞬间,他感觉到心脏重重一颤,瞬间失去意识。

当他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站在医生的办公室外,郁成一脸担忧地看着他。

而他完全记不起刚刚发生了什么,腕上的伤撕裂出血,染红了白色纱布。

等他在卫生间重新缠好伤口出来后,郁成说他很反常,说:“遂哥,当我看着你抱着14床那女的冲出病房时,我都惊呆了,但是当你把她交给医生后又马上没事了,真的太反常了。”

他抿紧唇没说话,心里知道大事不妙了。

在他失去意识的那段时间里,主人格再次跑出来发疯。

沈拂南感觉到身体里涌动的混乱和力量,主人格反抗得很明显,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要无法压制住主人格。

要是让主人格彻底清醒,后果不堪设想。

他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结果当天,主人格就用行动向他证明,他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是一个电闪雷鸣的夜。

他在病房的卫生间里,刚洗完澡,对着镜子刮胡子时,耳边突然冒出一个陌生的男人声音。

“放我出来。”

“……”

沈拂南立马关掉剃须刀,周围瞬间变得鸦雀无声,他仔细地听着,却没再听见任何声音。

他继续打开剃须刀的开关,轻微的嗡嗡声响起。

“嗡嗡——”

“放我出去!”

陌生男人的声音再次突然响起,沈拂南看见是镜子中的自己是在说话,他再次关掉剃须刀,不确定地开口:“鹤遂?”

外面一声惊雷炸开。

雷声的余响里,男人一拳砸碎长方形的镜子,整张脸阴鸷如练:“老子让你放我出去。”

镜子碎片散落,落得盥洗台和地上都是,沈拂南被惊得后退一步,心里升出对主人格本能的畏惧。

但他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对着残留在墙上的一块镜子碎片缓缓微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做,梦。”

“……”

僵持了片刻,沈拂南听见门口传来呼吸声,在又一声闷雷里,他转头,骤然和门外的周念对上视线。

他从未如此厌恶过一个人。

都是她害的。

如果她没有出现,主人格就不会清醒,也不会试图争夺身体的掌控权。

沉睡四年的主人格太过虚弱,还不能随心所欲地出来,他还是这具身体的主人,但沈拂南隐隐觉得,每次见这个女的一次,主人格的力量就更强几分,相对应的,他的压制也更弱几分。

于是他冷冷地对她说:“滚。”

真是让他恶心。

那个周念却像是听不懂人话,非但不滚,还提醒他手在流血。

沈拂南忍无可忍,用手掐住她的下巴和半张脸:“你是聋还是他妈的听不懂人话?”

她因为缺氧涨红着一张脸,眼角湿润,楚楚可怜地看着他:“鹤遂,我疼。”

下一刹那。

沈拂南只觉得脑中一抹白光闪过,白光膨胀开一段记忆——小巷,粉色蔷薇,青石板路,同样一张楚楚可怜的脸。

这不是他的记忆。

在瞳孔涨缩一秒后,主人格成功夺去身体掌控权,他松开紧钳周念的手。

不过一秒,沈拂南再次将身体夺回。

她带着哭腔问:“鹤遂,你还是会怕我疼对不对?”

别他妈叫鹤遂了,沈拂南要疯了。

他的脑中再次开始膨胀开一阵刺目的白光——

不行,不能再面对这女的。

她很危险。

他转身逃似的把门关上,把她挡在门外,而他也得以喘息地将白光逼退。

-

某天,沈拂南在图书室撞见有男护工偷拍周念胸口。

也许是有点讨好主人格的心理存在,他出手帮了周念,没想到鹤遂没心没肺地像条狗,非但不感激他选择安分点,反而变本加厉地想要冲出身体。

他用纸条给鹤遂留言:

你别太过分,我已经仁至义尽。

休想再要得更多,贪心的人可什么都不配得到。

沈拂南把纸条夹在剧本里,短暂地放鹤遂出来十秒让他看。

十秒过后,沈拂南重新睁眼,发现剧本里的纸条不翼而飞,兴许是鹤遂看了过后完全不在意,随手就扔掉了。

他想得没错,鹤遂的确扔得随意,就扔在病房里,还让周念给捡到了。

她还把纸条拿来还给他,这让他无比抵触烦躁。

事情远没有结束。

某天,他在花园里散步,前一秒还在赏梅,下一秒就看见自己掌心被豁开一道口子。

他看了一圈四周,甚至都不知道该死的鹤遂是用什么把他割伤的。

真是个混账东西。

这人是真的坏,比他坏上一百倍。

凭鹤遂每次都专挑右手弄伤就能看出来,平时右手用得最多,为的就是让他不方便。

鹤遂给他的纸条留言进行回复,同样是写在纸条上的。

纸条上是与他截然不同的字迹——

“我不畏惧死亡,但爱情与自由至死不渝。”

沈拂南:“……”

看完回复的他内心奔过一万头草泥马。

这不仅是个疯子,还是个恋爱脑的疯子。

要自由就算了,还要爱情。

爱情能值几个钱?

他是真想不通,那个瘦不拉几的周念有什么好的,值得他这样。

鹤遂的意思他明白,要是他不放他出来,他就会一直发疯捣乱,会不停割伤身体示威,哪怕是死也不怕。

可他沈拂南何尝又是省油的灯。

怕的那个才是真孙子。

于是他用三千万打发掉周念,还在安全通道里扯断脖子上的智齿项链扔给她。

她终于消失了。

她离开了精神病院,他的世界终于得到安宁。

可他想错了。

自从脖子上没有那条智齿项链开始,关于身体掌控权的拉锯战便正式拉开帷幕。

鹤遂就像是发疯般,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突然冲出来,让他对身体的掌控完全失衡——他在看剧本时,鹤遂突然出现把他的剧本撕个粉碎;他坐在食堂吃着饭,再睁眼时已经冲到了精神病院门口准备翻墙;他临时外出拍摄杂志,却突然对着镜头竖中指。

几次三番下来,沈拂南的工作和生活都严重被影响,他焦虑得睡不着觉,精神状态每况愈下。

他不能放任鹤遂下去。

那条智齿项链仿佛是对鹤遂的封印和压制,他猜测只要戴着那条项链,就会给鹤遂周念还在身边的错觉,他就不会这样疯狂失控。

于是他让郁成去找到那个周念,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把那条项链带回来。

否则他的状况只会越来越糟糕。

下个月就是奥斯卡的颁奖典礼。

沈拂南完全不敢去设想,万一在颁奖典礼的现场,鹤遂突然从身体里冲出来发疯,那他到时候该怎么办?

鹤遂一定会毁了他。

“东西拿到没有?”他打电话给郁成。

“她,她……”郁成语气犹豫,“她不给啊,而且她好像好像瞎了,精神也不太好。”

这一通电话,沈拂南后悔打了。

如果他不打这通电话,他就不会听见周念瞎了的消息,身体里的鹤遂也不会疯上加疯。

鹤遂完全暴走了。

有一天半夜醒来,沈拂南发现自己竟然坐在一辆的士里,他问司机:“这是去哪?”

司机啊了一声:“您不是说去火车站嘛。”

妈的。

鹤遂居然想直接去坐火车找周念。

“掉头!”他惊出一头的冷汗,双眸阴鸷,“立马掉头!”

“……”

那晚过后,沈拂南每晚都开始服用安眠药,以此来确保他不会在睡梦中被鹤遂带着逃跑。

-

3月11日的洛杉矶,好莱坞星光大道。

阴天微雨。

今日沈拂南的心情不错,最近十来天鹤遂都没有再出现过,一直很安稳。

他觉得鹤遂是再次沉睡过去,希望这次不要再醒来。

沈拂南本以为自己善于伪装,没想到主人格比他更加阴险,更加有心机。

十多天的安分沉睡都是伪装的。

期间鹤遂也不是没有出现过,只是没有被他发现而已。

沈拂南明明记得自己已经在剧院第一排入座,但当他恍惚一阵清醒后,就发现自己身在明亮安静的洗手间里。

空气里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

哪来的血味?

沈拂南正疑惑着,然后他就看见插在小腹处的一把匕首,刀刃已经直通血肉。

撕裂剧痛在瞬间侵袭大脑。

他的手指轻轻触碰了下伤口周围,摸到阵阵的濡湿。

下一秒,沈拂南看见镜子中的男人缓缓抬起一只手,他用手指蘸了蘸流在盥洗台上的鲜血,再举至镜前。

带血的指头颤抖着触在镜面,抖动着落下一点,再是歪歪扭扭的一横。

血写没了,又在台面的一滩鲜血里蘸了一下。

然后继续写。

沈拂南的瞳孔里一笔一划地出现四个血淋淋的大字——

【放我回去】

紧跟着,他听见男人扯着苍白的唇对他笑:“这条命是她救回来的,你要是不放我回去,那我们就死在同一条伤口上,把欠她的还给她。”

怪不得鹤遂要捅在旧疤上。

原来是这样。

沈拂南觉得一阵晕眩,他扶着盥洗台的身体渐渐发软,身体不受控制地倒在血泊里。

“好得很。”他笑,“我都不知道你在哪里藏了一把刀,你才是演戏的好手。”

“还故意挑在奥斯卡颁奖礼上搞这么一出。”

“……”

鹤遂在血泊里喘息着,虚弱地露出微笑:“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伤害她的人,包括你,也包括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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