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苏醒—打,打劫

曹煌佣兵团建于二百年前,团长姓曹,名飞扬,字飞煌。SS阶土系皇尊!曹煌佣兵团为南淮国三大顶级佣兵团之一。佣兵团总部位于帝都南区,飞煌街2365号。其在各郡设忠、孝、礼、义、信、勇、仁、贤八个分堂,每堂有正副堂主两人,一文一武,被合称为曹煌八将!这天目镇的驻地则属于贤堂管辖范围。

负责此地事务的是团内一个老管事,两年前从帝都总部来。老管事姓冯,名翼,字劲风。外表来看,也就是一个年约六十,中等身材,两鬓斑白,背稍稍有些驼的老人,因其为人乐观,积极,不管佣兵们在出去做任务还是平时在驻地的生活,都得到冯翼无微不至的照顾,让这些长年在外的佣兵们倍感亲切,大家都把冯翼当成一个可亲可敬的长辈,称呼其为老冯头。

这曹煌佣兵团在天目镇的驻地并不大,说是驻地其实也就是一座相对较大的院落而已。木云飞一家四口随着花火鸳等人并没有进入驻地,而是在其旁边的天目客栈休息了下来。

将马车交与店家小二哥打理后,木云飞让杨追梦带着火麒麟与赤毒蛟龙先去休息,而他自己则与金二爷等人进了一雅间,点上些酒菜,五人便对饮起来。

“来,云飞贤侄大家有缘在此相会,咱们先干一杯!同时预祝贤侄能找到神医薛仁,治好顽疾!”

如果真正论起年纪,就不算那昏睡的五百年,木云飞也比花涿银要大上几岁。花涿银的这声贤侄确实有些托大。但真所谓不知者不怪罪嘛,木云飞对于之前的事情也想不起来,所以就当入乡随俗了。

花火鸳等人不知花涿银为何对这白发男子如此客气,虽然心中疑惑甚多,但还是起身,举起手中的大碗,齐声道:

“好,干!”

五人一饮而尽。

“哈哈!痛快!云飞贤侄好酒量!我老花佩服啊!”脸色微红的老二花烈舞性格火爆,见木云飞将那么大一碗烈酒一口气吞下,面不改色,心中甚感佩服。要知道天目镇独有的“一口烈”是相当的辣烈,饶是花烈舞这样的酒中高手,一口闷的结果并不是那么好受的!

放下手中的大碗,木云飞抿了抿嘴,仿佛意犹未尽似的,过了片刻翘起拇指赞叹道:

“这‘一口烈’果然是好酒!不过,在我看来,这酒虽好,我们却不能再饮了!”

“这是为何?”虽然金二爷平时为保持头脑清醒,不喜饮酒,但听到木云飞的话有些不解,既然是好酒,为何不能再饮?这才好奇的问道。而花烈舞等人也侧耳倾听,等待木云飞的下文。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一口烈’在酿造的过程中加入了,石菖蒲、老鹳草、羌活、伸筋草等等活血散风祛湿的药物!而且这酒还带着一股淡淡的酸甜味,想来是用山中的泉水酿制而成吧?”

“云飞贤侄说得没错!我前几日听此镇捕快们谈起,因为这天目镇处于天目谷谷口,气候潮湿,因此当地人都会在酿造‘一口烈’过程中加入这些草药以达到驱寒祛湿的效果。而用的水来自距此镇五千里之遥的天泉山。据说取一次山泉水,来回也要二,三个月!但这与我们能否继续饮用此酒有何关系?”木云飞的话让金二爷更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木云飞微微一笑,右手抓过一旁的酒坛,倾倒至大碗之中,左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根细如牛毛的银针,不过看他的样子,好似这么一小根针有千斤重一般,仿佛使出全身的力道才勉强拿稳,将银针竖起,针尖向下,并由右掌托着左臂才缓缓插入酒碗之中。

“有毒!”看着骤然变黑的小针,金二爷三人不由的站起身,惊呼起来。

“是毒也非毒!我这不是普通的银针,它不可试毒,只能试出一种类似于‘毒’的稀缺的矿物!这矿物称为‘星陨’,凡被星陨石所浸泡过的水,长期服用后,便会在体内聚积,呈现慢性中毒,最终导致精神力下降。至于我这银针貌似也是用星陨石炼制而成的,只不过我不记得是哪里来的了!唉~”木云飞将小针收起后微微叹了口气。其实当他尝过‘一口烈’的味道后,便本能的发现酒中的秘密,顺其自然的取出那根银针,在他的印象里,星陨石非常稀少,非常珍贵,同时也是自己必须得到的一种天材地宝。

“天下居然会有如此奇事?那看来这‘一口烈’当真无法再喝了,我们异能者主要靠的便是精神力,如果精神力下降,所能驱动的异能也会下降,到时候所发挥出的实力也必然大打折扣!”花烈舞抹去额头的汗珠,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本来他还以为是有人故意在酒中下毒,为得就是谋害他们,破坏这次出使九崖的任务,现在看来只是一种巧合而已。

金二爷最具洞察力,看着木云飞那一脸的喜色,当下便开口道:

“云飞贤侄,这样吧,反正我们明日一起启程前往九崖,在路过天泉山时,咱们去寻寻那星陨石,如果有幸能取走它,也算是救下了不少人,说不得也是一件大功德啊!”

“咦?师叔,难道你也同我们一起去九崖吗?”一旁的花涿银先是一愣,接着一脸的幸喜。

“怎么?不欢迎我吗?唉~其实不瞒你们说,我并不是要去九崖,而是寻找我大哥金珏!”……

翌日清晨,

曹煌佣兵团驻地院落中的空地上停了大约三十辆马车,从地上那深深车辙印来看,货物装得还真不少!一百多名佣兵们早已穿戴整齐,手挽缰身,在院长静静的站着,没有丝毫的动静。就连那些高头大马也异常的安静,如此的训练有素比起正规军队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见花火鸳三人带着金二爷走进大门,老冯头快步来到近前,鞠了一躬悄声说道:

“曹煌佣兵团天目镇驻地管事冯翼见过三位王爷!”

对于冯翼,花火鸳三人还是比较熟悉的,因为这趟任务就是皇帝花登天亲点冯翼来带队执行的,在帝都的时候四人早见过面,所以不显生疏。而金二爷穿着黑斗篷,遮住了本来面目,站着三人身后,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三人的跟班!虽然金二爷今天是第一见到冯翼,但是他总觉得这冯翼在哪里见过,就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老冯头,出门在外无须多礼,一切可都准备好了吗?”花火鸳摆了摆手,压低声音说道。

“都准备好了,随时都可以出发!”

“那就好!出发!”

三十多辆马车,一百多人的佣兵团,同时开拔向镇西而去,那声势在平日里也是不多见的,街道两旁围观者早就开始议论纷纷了起来。

“这位,大,大,大哥,这是什,什么商队啊,怎么这,这么多人呢!”一个仿佛乞丐似的结巴壮汉对着身旁天目客栈的小二哥问道。

小二哥侧过身,见此人这般模样原本不想搭理,但是见那人满脸堆笑并希冀的望着自己,虚荣心顿时膨胀起来,于是撇过头去,将抹布挂着右肩,双手背于身后,清了清嗓子,注视着那些马车开口道:

“那就是曹煌佣兵团!知道曹煌佣兵团吗?就知道你没听过,告诉你吧,那可是咱们南淮国三大佣兵团之一啊!你问我怎么知道?笑话,他们的驻地就在我们隔壁,每日都来喝上几杯,我都熟了!能雇用曹煌佣兵团的,一定是国内的大财团,看到那一辆辆驶过去的马车没?那货物肯定价值连城!否则一趟小生意那够付曹煌佣兵团佣金的!你看啊,那个满头白发,穿着白色长袍,驾着马车的那位,昨天还在我们……咦?人呢?”

本来还准备夸耀一番自己与曹煌佣兵团的人如何如何熟悉,但没想道,那个乞丐模样的结巴壮汉已经不见了。

而与此同时,人群中又有几个身材打扮各异的身影悄然隐没不知了去向。

为了能照顾杨追梦与两个娃娃,木云飞当起了车夫,驾着花子衿所送的那辆马车,跟随在其他马车之后。花火鸳怕有人不开眼再去惹那火麒麟,所以暗中吩咐过老冯头,如果没有什么事情的话,千万不能打扰和得罪木云飞一家子。

因为辎重过多,队伍庞大,所以过了近两个时辰,车队才行出百里。

“停!大家检查各自装备,准备战斗!”

作为天目镇曹煌佣兵团的管事,冯翼对天目谷盗贼的资料可谓知之甚祥。此刻他吩咐众人后,便驱马来到花火鸳身旁,轻声说道:

“前面不远处,就是黑风口!那里是火狼盗贼团出没的地段!他们的老大叫戚长生,原本是西晋国的征东军中的一个伍长。二十年前,为了他的手下,杀死了西晋蓝天郡郡守一家,之后逃到了天目谷,纠集了百多个原本军中的一批好手,成立了这火狼盗贼团!其本身也拥有着A阶斗灵的实力。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如今火狼盗贼团成员已达五百左右。不过,这次嘛,这戚长生还没有能力敢来打劫……”

“轰!”一声巨响打断了老冯头的话,只见一块足足五人合抱的大石头从天而降,狠狠的砸在了道路的中央,一时间激起无数的灰尘。

当灰尘散尽,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巨石旁。此人一身破烂,活脱脱一副乞丐样。那几成布条的外衣勉强掩盖住他身躯的羞处,但所**出的肌肉却充满了爆炸力,尤其是右手中的那把两刃阔斧在阳光之下泛着森森寒芒,让人望之头皮发麻!此人正是镇中与小二哥搭话的那个结巴壮汉。

“打啊,打,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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